上海铁路局强化物资采购监管机制
2009-06-30 来源:上海要闻 作者:未知一是加强许可准入管理。对供应商准入管理实行“集体审定、公开发布、动态管理”,由铁路局物资处、业务主管部门、用料单位和法律、监察部门共同审定供应商的准入资格。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直至禁止其进入铁路局物资采购市。今年以来,铁路局纪委、监察处会同局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局《物资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对因行贿导致局物资采购人员受到党纪、刑事处分的19家供应商分别作出终身禁止准入、停止准入一年的处罚。2007年以来,先后有64家物资供应商因违规受到处罚。
二是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定凡局内采购项目必须要有预算并纳入计划。对暂无预算计划,而运输生产又急需的采购项目,由站段或用料单位向铁路局专业部门汇报,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并集体研究商议后,按规范的采购环节与步骤执行,有关预算计划手续则必须及时办理。
三是加强采购执行管理。铁路局每年公布当年度物资招标采购范围,凡符合公布条件的,由局物资招标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对需求数量大、供应单位多的物资,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对采购物资技术复杂程度高、专业性强、供应单位有限,或公开招标采购成本过高的,采取邀标方式。局纪委、监察处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管。今年以来,先后参与大型养路机械配件、混凝土轨枕等17项招标采购,通过招标共节约采购成本3004.36万元。
四是加强物资验收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购进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对机车、车辆专用配件,电务、工务专用器材强化入库验收工作,重点检查产品种类证件是否齐全完整,证件不全的产品拒绝入库。五是加强料款支付控制。由财务部门对采购工作各环节、各过程审核检查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未纳入采购计划、未经公开招标和验收不合规格的,一律不得付款。通过加强各个环节的制衡,防止物资采购一个人、一个部门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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