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落靴
2016-12-03
本文摘要: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主要阐述了河北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主要阐述了河北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以上。到2020年,累计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1100万千瓦。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垃圾发电装机达到25万千瓦,沼气发电3.1万千瓦。
 
  《规划》的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社会效益更加突出。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标煤约23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5年的3.2%提高到2020年的7%,实现翻一番。可再生能源环保效益发挥明显。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年替代化石能源23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分别约6188万吨、60万吨、10万吨和300万吨,积极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服务“低碳”奥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建成奥运迎宾光伏廊道、低碳奥运专区等重点工程。
 
  以前存在问题
 
  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均衡。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力军,且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而能够与风电出力特性形成互补的光伏、抽水蓄能的开发程度仍相对较低,其中光伏的开发程度仍不足4%,且以集中式为主,抽水蓄能开发程度不足8%,多能互补发展有待进一步提高。
 
  电网建设不同步。送电通道建设和风电开发速度不协调,风电迅猛发展造成大规模风电送出受阻。风电项目并网工程建设周期不同步,导致并网滞后,造成资源浪费和项目投资效益损失。
 
  消纳能力不足。随着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冀北地区受电网消纳容量不足影响,弃风、弃光情况时有发生;随着风电等波动性电源的增加,电网调峰能力不足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供暖期常规热电与新能源发电矛盾突出。
 
  协调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非常迅速,与国土、林业、海洋等其他规划衔接机制不畅,出现项目用地审批等困难,特别是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工程部分项目无法按期落地。
 
  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市场交易机制缺失,辅助服务市场尚未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迫切需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充分发挥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势。
 
  重视风电与太阳能
 
  《规划》要求按照“集中与分散开发并重、外送与就地消纳并举”的原则,继续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年发电量400亿千瓦时以上。一是充分利用张家口、承德地区风能资源,全力推进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做好张家口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三期和承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三期规划;积极协调推动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工作。到2020年,张承风电基地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1800万千瓦。二是稳妥推进沿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沿海风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80万千瓦。三是鼓励秦皇岛、保定、衡水、沧州等地区开展低风速风电开发建设。到2020年,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
 
  《规划》还提出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建设,有序开展光热发电试点,普及太阳能热利用。一是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结合电网送出规划和消纳能力,有序建设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奥运迎宾光伏廊道等一批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到2020年,累计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1100万千瓦。二是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发展。支持在城乡居民住宅、城镇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探索农光、林光、渔光、牧光互补和尾矿库光伏等特色分布式发展模式。到2020年,累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规模达400万千瓦。三是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四是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以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采用集中式地面电站、村级电站及屋顶分布式等模式,推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五是推广普及太阳能热利用。
 
  着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供热、供电、储能、燃料以及能源转换等领域的利用,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一是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热等燃煤替代应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开展太阳能集热、电供暖、地热供暖、干热岩供暖、跨季节储热、生物质能供暖等工程。推进在张家口、承德等地的风电供热试点,建成风电供热面积1000万平米,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发展地热供暖,在条件适宜地区开展干热岩供暖、跨季节储热等新型供暖示范工程,实现供暖面积100万平方米。在太阳能资源良好地区,结合工业用汽需求,建设一批太阳能集热供汽示范工业园。积极推广生物质压块、制气在城乡居民供暖、炊事等领域的应用。加快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替代模式推广,有效减少煤炭消耗。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面积达到1.6亿平米,可再生能源供热、供气、燃料等总计可替代化石燃料约9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分别约2500万吨、25万吨、4万吨和125万吨。
 
  二是大力发展分布式供能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大型工商业园区、工业厂房、城市小区、农牧渔设施等区域,发挥分布式能源高效清洁的优势,因地制宜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提高就地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开展新能源示范工程。按照“互联网+”智慧能源的先进理念,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形成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新载体。大力推广应用储能新技术,积极开展储能试点,探索商业化储能方式,逐步降低储能成本,为实现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多能互补方式,加快实施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完善新能源设备及配套零部件标准体系,加强新能源设备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标准,优化技术设备产业链,增强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与运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充分发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光伏发电技术领跑者计划对装备制造的带动效应,瞄准风光电装备发展前沿领域,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并网智能控制设备、高转换率光伏组件、太阳能热电聚光器、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大容量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可再生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建设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创业集聚区,鼓励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创业发展,大力引进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法律咨询和成果交易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标准创业服务,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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