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获得美(ITC)法官批准
本文摘要: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2019年11月13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或者“公司”)(纽交所代码:JKS)今日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简易裁决动议。
  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2019年11月13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或者“公司”)(纽交所代码:JKS)今日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简易裁决动议。
 
  2019年3月,韩华QCells基于其持有的一份专利针对晶科发起了1151号调查。法官于9月对该专利权利要求的含义和保护范围做出解释,并于今日宣布将批准晶科简易裁决的动议,同时无限期延后庭审程序。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表示:“从案件发生伊始,我们就已表明韩华QCells的指控是没有技术和法律依据的,而仅仅旨在减缓我们发展的脚步。我们很高兴看到今天法官的指令,这也证实了我们的立场。晶科能源相信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才有利于广大客户。我们期待未来继续发挥公司所长:向我们的客户出售创新、高功率的太阳能组件。”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纽交所代码:JKS),是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公司为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智利,南非,印度,墨西哥,巴西,阿联酋,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以及其他地区的地面电站,商业以及民用客户提供太阳能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晶科能源拥有垂直一体化的产能,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硅锭和硅片产能达到约10.5吉瓦、电池片产能达到约7.4吉瓦,组件产能达到约12.6吉瓦。
 
  晶科能源在全球拥有超过15,000名员工及7个全球化生产基地;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土耳其,德国,意大利,瑞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智利,澳大利亚,南非以及阿联酋15个海外子公司;销售团队遍布中国,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保加利亚,希腊,罗马尼亚,乌克兰,约旦,沙特阿拉伯,突尼斯,埃及,摩洛哥,尼日利亚,肯尼亚,南非,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巴拿马和阿根廷。
 
  更多详情,请登录晶科能源官方网站:http://www.jinkosolar.com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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