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广光伏扶贫 力争每村增收4-5万元
本文摘要:“每个村的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收4-5万元集体经济,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


  “每个村的光伏扶贫电站规模为100千瓦,每年为每村增收4-5万元集体经济,用1-2年时间,加快村级光伏电站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驻村定点扶贫单位、相关企业、社会各界以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支持村级光伏扶贫工作。

  光伏扶贫电站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由市级发改、扶贫部门和电网企业将本地实施方案统一上报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和移民办、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汇总平衡后,优先申报国家光伏年度建设计划。

  对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电站,按期建成后可享受全额收购上网电量优惠政策,上网电量优先享受国家相关资金支持政策,电网企业也将优先提供并网服务。

  同时,鼓励金融、社保、保险、基金等机构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电站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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