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的倡议书
本文摘要:关于组建“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的倡议书,致国内外光伏企业、投融资机构、相关协会、政府部门和个人,具体看下面详情。

  致国内外光伏企业、投融资机构、相关协会、政府部门和个人:
 
  经过几年的市场培育,人们已经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光伏发电的诸多优点,特别是无污染、零排放、就地消纳等鲜明特点,在治理大气污染的“倒逼机制”下,光伏发电已被赋予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的含义。
 
  然而,在光伏发电技术已经基本成熟,支持光伏发电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的情况下,中国金融机构和传统融资方式面对多元化的光伏技术应用适应困难已成为突出问题。据研究,这一方面体现在社会对光伏行业认识不足,行业间沟通和宣传的欠缺造成了光伏与金融从业者对彼此业务的理解障碍和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我国光伏应用产业仍在初期发展阶段,项目开发中所面临的质量管理和政策执行问题为资本带来一定的风险。但如标准的合同、完善的数据库、质量认证和评级体系等关键市场要素的缺失也是使得银行等投融资机构保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鉴于我国金融体系和光伏项目的现状,企业难以依靠项目资产获得担保,较高的融资成本使银行难以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因此即使中国光伏产业走在世界前列,相应的金融服务却未能适应其节奏,形成落后局面。
 
  没有金融市场的繁荣,就不会有中国光伏产业的真正强大。加强产业相关机构间的沟通探讨、相互促进,是建立市场要素,并将金融2产品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因此,为推进光伏业界和金融领域的沟通与合作,便于中国光伏行业和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开展深入的信息交课题研究,甚至形成实际的金融合作,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有序发展,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将联合光伏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旨在通过有效的联盟机制,搭建专业、高效、公正的投资机构与融资项目和企业间的投融资服务平台,重点建设投资机构与光伏业界的对话和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光伏行业应用和开发的市场化和规范化,提升投融资行业服务水平和对接效率,有效推进双方互信和合作,为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联盟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及商业规则,开展面向联盟成员和其它投融资主体的服务活动:
 
  (一)发挥联盟成员与政府主管部门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业内诉求和意见、建议,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构建光伏发电投资的关键市场要素。通过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的标准合同、完善光伏发电投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评估体系、运行监测及数据统计系统、融资程序标准化等,为光伏项目进入资金市场、吸引前驱性资金打下基础,增强投资者信心;
 
  (三)建立光伏发电项目池,并在运行监测、质量认证、评级机构、数据统计系统的支撑下建立完善的项目筛选机制,为联盟成员和联盟平台下各类主体推荐投资项目,介绍合作伙伴,促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融资对接;
 
  (四)整合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行、VC、PE、基金、保险、担保机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投融资行业社团组织、投融资顾问机构、上市公司、国际商业组织及融资创业企业资源,搭建投融资对接和信息交流平台;
 
  (五)积极推动光伏产业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的创新,提升投融资行业服务水平和对接效率,推广适合我国光伏发电应用的投融资产品,规范投融资推介工作,简化投融资对接流程,协助联盟成员及项目、投资机构寻求投融资机会;
 
  (六)为会员及联盟平台下各类主体提供投融资环境、法律、风险评估等咨询服务。秉承联盟的服务理念,遵循“深入调研、诊断把脉、风险管理、优化项目质量、提高透明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引进优质风险资本"的服务链,帮助光伏企业和项目获取直接融资;
 
  (七)对金融、投融资领域的前沿理论、行业热点、政策法规、未来发展等课题,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联盟成员反馈;
 
  (八)策划和组织实施与投融资业务有关的会议、高级培训班、高端沙龙、海内外考察、展览会等活动;举办海内外投融资沙龙活动和有关联谊活动。
 
  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为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秘书处暂设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由其负责联盟日常联系工作。联盟加入自由,主要可吸纳国内外光伏发电开发商(含开展光伏发电投资业务的制造商)等企业、投融资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检测认证评级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成员。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是以自愿加入为前提,拥护联盟的宗旨和章程,有意愿以高标准推动光伏产业投融资协作,并做出以下相关承诺:
 
  (一)对于开发投资类企业,需承诺开发建设高质量的项目,自愿接收联盟委托机构的监测、统计和评价,执行联盟标准。
 
  (二)对于银行等金融类机构,需承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并愿意与联盟内开发企业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开展金融创新工作。
 
  (三)对于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承诺依据“客观诚信、科学规范、公正严谨”的原则为项目提供高质高效的检测认证、监测和信息统计,以及质量评价等服务。此外,入盟成员要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并参与联盟的相关活动。入盟成员内部共享投融资项目信息,对联盟成员的商业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愿与国内外各界朋友广泛联系与合作,并将以公益、开放和诚挚的态度提供各种方式的专业服务。我们诚邀来自国内外的光伏开发商(含开展发电投资业务的光伏产品制造商)、EPC等企业,银行、基金、信贷等投融资机构和投资人,以及运行监测、质量评估、法律事务等相关机构,共同参与联盟的创立与发展,共同推动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行业的发展与壮大。
 
  附件: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成员申请表
 
  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筹)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中国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成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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