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十三五规划”下的能源发展之路
本文摘要:《规划》提出目标,到2020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积极鼓励在工商业基础好的城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西部地区的大型光伏电站项目明确要求在解决弃光问题的基础上有序建设。开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尝试,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促进先进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应用。“转型变革,创新发展”成为“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旋律。各省响应国家能源局号召的同时,亦陆续颁布最新能源“十三五”规划。
  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会正式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目标,到2020年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积极鼓励在工商业基础好的城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西部地区的大型光伏电站项目明确要求在解决弃光问题的基础上有序建设。开展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尝试,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促进先进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应用。“转型变革,创新发展”成为“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旋律。各省响应国家能源局号召的同时,亦陆续颁布最新能源“十三五”规划。
 

 
  江苏: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达8GW
 
  以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电力供应安全为首要任务,着力推进电源结构优化,着力推进电力节能减排,着力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着力推进科技装备升级,着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可靠的电力保障。
 
  省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主要面临环境保护与碳减排的双重压力,同时面临全面推进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质改革的新要求,而持续推进全省电力工业科学健康发展无疑是当务之急。
 
  坚持优化结构和优化布局相结合、发展集中式和推进分布式相协调原则,努力提高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贡献主体。继续落实保障性收购制度,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光伏发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建设,坚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并网光伏电站协调发展的原则,重点利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城乡各类屋顶资源,广泛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在“不影响生态功能,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影响生产功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利用沿海滩涂、鱼塘水面、煤矿塌陷地、沿海风电场等空间资源,建设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与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多方式多形态光伏电站。组织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发电成本降低。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科学规划布局,严格环保要求,稳步推进生物质直燃发电、气化发电、沼气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以纳入热电联产规划为前提,鼓励发展以秸秆和生物质残渣为燃料的热电联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开展高效清洁煤电耦合生物质(污泥)发电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
 
  山西:大力推进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
 
  重点推进煤炭基地、煤电基地、现代煤化工及煤层气、新能源等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和能源服务基地的配套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要在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全球低碳创新基地建设上取得积极进展。具体包括: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加大煤层气开发力度。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绿色出行。
 
  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大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要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统筹城乡用能,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为扩大民用天然气和电力消费创造条件。要把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光伏扶贫等能源特色扶贫新形式,加快发展新能源、分布式能源。
 
  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煤层气发电为重点,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煤层气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为38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
 
  统筹推进各市优势资源开发,优选高质量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目标。大力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以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为统领,重点布局阳泉、忻州、吕梁、临汾、长治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基地。加大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临汾、大同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光伏扶贫试点范围扩大到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多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
 
  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扩大民用太阳能、地热能设备的使用范围,鼓励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扎实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
 
  河北:力争光伏建设达总规模的50%以上
 
  至2020年,通过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将年替代化石能源2300万吨标准煤,大量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产业还将创造就业岗位超过20万个。
 
  到2020年,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标煤约23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由2015年的3.2%提高到2020年的7%,实现翻一番。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源结构中比例大幅提升,装机规模达到全部装机比重的41%以上;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比2015年翻番,达13%以上。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均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以大量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并减少火力发电水资源消耗,明显减少生态破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
 
  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和燃料利用中的应用逐步扩大,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800万平方米,生物质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标煤达到80万吨以上
 
  可再生能源环保效益发挥明显。可再生能源利用实现年替代化石能源23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分别约6188万吨、60万吨、10万吨和300万吨。
 
  以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服务“低碳”奥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到2020年,力争贫困县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占到光伏装机新增建设总规模的50%以上,建成奥运迎宾光伏廊道、低碳奥运专区等重点工程,2022年冬奥会前,崇礼县实现采暖用能基本使用可再生能源。
 
  在张家口,全省将打造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工程。积极推动张北、沽源等地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工程,鼓励张家口市经开区等地实施干热岩供暖示范工程,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面积210万平方米以上,干热岩供暖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先期在尚义、张北等有条件地区实施太阳能热发电试点,力争2017年底前建成5万千瓦以上;重点在张家口市城区及有条件的县区推进实施新能源微电网项目、风光互补示范项目,推进在张北县开展风光储输第三期试验项目。
 
  着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积极推动其在供热、供电、储能、燃料以及能源转换等领域的利用,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供热等燃煤替代应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推广生物质压块、制气在城乡居民供暖、炊事等领域的应用,加快煤改电、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等替代模式推广,有效减少煤炭消耗。
 
  预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供热、供气、燃料等总计可替代化石燃料约9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分别约2500万吨、25万吨、4万吨和1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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