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农业跨界共融
本文摘要:张勇说,光伏农业发展至今,边缘的政策环境、无统一建设标准、个别光伏企业的圈地行为使其逐渐面临更多质疑,产生许多问题,甚至出现了反对的声音。
——访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张勇

  问题迭出的背后缺少标准是硬伤
 
  张勇说,光伏农业发展至今,边缘的政策环境、无统一建设标准、个别光伏企业的圈地行为使其逐渐面临更多质疑,产生许多问题,甚至出现了反对的声音。正视这些问题、化解质疑、理顺光伏农业继续健康发展的思路、规划好途径,让光伏与农业这对新人在结合后,相互支持、双赢共好是光伏农业发展的出路。
 
 
  光伏投资商开始专注于光伏农业,光伏与农业结合恰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可以解决光伏用地问题,但是这样也使得光伏农业项目开始出现由光伏企业驱动,农业企业被动接受的局面。随着光伏农业项目的增多,农业领域专家感受到了土地危机,担心农地会被光伏企业蚕食。国家层面也开始关注农业跨领域用地问题,先后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对光伏农业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
 
  在张勇看来,现在光伏农业处于一个无序发展的状态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标准缺失,没有统一技术标准或者管理标准。“首先,光伏农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目前各地的建设热情很高,但是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规模性,没有形成标准化;其次,具体政策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国内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光伏农业应该享受哪些政策,只是参照设施农业享受一定的补贴,在实际执行上存在着地区差异、理解差异;另外,光伏农业在设计、规模上也缺乏专业标准。光伏农业涉及面广、领域交叉、地域差异性很大,经营主体不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最后,各路资本蜂拥进入光伏农业,准入标准也不完善,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张勇这样说。
 
  因为沒有标准,一些项目就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占用农业用地,建设美其名曰的“光伏、农业”项目,以光伏农业之名谋求税收优惠和国家财政补贴,以换取企业或个人利益。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仅国土和农业部门有意见,国家能源局还专门下文,对于不达标的项目不予补贴,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一定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张勇呼吁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要对光伏农业进行新的定义,制定出台统一标准和规范性政策,设立进入门槛,决不能偏离发展农业的正确方向。
 
  光伏与农业应和谐共生
 
  当前,国家、人民对农业的要求,已经从追求数量和产量转向了绿色、高效和节能环保。传统的农业运作模式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直接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转变农业的发展方式,用工业的方式发展现代农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农业需要产业化、绿色发展,离不开新鲜、有活力资本的注入。光伏投资企业大多属于能源企业,具有资金优势,同时,基于光伏本身大环境变化快,从事光伏的企业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愿意开拓新市场市场、并且反应能力快、执行能力强,这都能保证项目能落地。可以说,光伏与农业的结合,是加快绿色农业高效发展的一大契机。
 
  在张勇看来,光伏和农业不应该是对立的、此消彼长的关系,他们相加应该达到1+1≥2的效果。要看到,之所以光伏农业受到关注,就是因为光伏在农业中体现的主要优势就是辅助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这应该是可以通过前期的论证、光伏专家、农业专家的参与、专业化的精确设计,项目落实后的滚动调整来达到的。越来越多的企业看到了光伏农业发展这块商业蛋糕,为农业注入了新的管理思维,新的发展活力。
 
  如何有效地防止和预防“改变土地性质影响生产功能”的农业项目出现呢?张勇赞赏某些企业老总的真知卓见,并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方案:政府可以向有意向涉足光伏农业的企业进行筛选,一是竞价上网;二是收取光伏农业项目质保金。这样政府既选择了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企业,又看到了参与项目的企业经营农业的诚意和信心。在张勇看来,只有有信心做农业的企业,才会真正的立足农业,发展农业,同时也把有不良企图的投机企业挡在了项目的大门之外,有效地防止“改变土地性质影响生产功能”的农业项目出现。
 
  张勇总结到,光伏农业只有立足农业,才能真正健康持续地发展。例如:日本农林水产省通过光伏农业方案的主要条件为土地上的作物产出不得少于未安装前的20%(每三年检查)。光伏农业只有立足农业,才能真正健康持续地发展。光伏农业方案解决了光伏电站的土地需求问题,兼顾农作物不减产的同时也对农户带来额外的收入。
 
  联盟为光伏农业健康发展而生
 
  为促进中国光伏农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应运而生。张勇介绍,联盟是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指导下,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由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发起,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张勇说,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联盟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围绕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创新攻关,整合行业科技资源,形成产业技术标准。联盟还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同时,联盟推行知识产权共享与转化、联合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加强科技人才的交流互动,全面优化光伏农业标准化产业链的创新与开发。
 
  张勇介绍,在2015~2016年,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组织编制《光伏农业标准》,制定重大行业技术标准100项,并努力上升为国家标准;这两年里,联盟还将在全国打造五到十个光伏农业生态主题产业园,以传播光伏农业特色文化、高新技术产业模式和现代化生产工艺,全面展现光伏农业文化影响力。还要完成以光伏农业产业技术为主体,在全国范围内,由相关大学科研院所、各联盟理事单位研发机构,共同组建50名国内顶尖专家组成优势科研团队。在联盟各基地规划建设20个优秀专家教授(院、博士)实验工作站,同时,联盟还要成立“中国光伏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与相关大专院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每年为联盟企业培养输送优秀专门人才500名,也要成立“中国光伏农业技术研究院”,“十三五”期间,研发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奖励成果和专利成果50项。联盟“十三五”期间要加强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研究,以及突出理论成果的研发创作,争取“十三五”发表和出版有重大创新学术价值的论文和专著100篇(部)。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是,联盟要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成立光伏农业产业基金。其他方面,通过联盟争取国家和地方、纵向和横向研发项目,以及成果转化和重大项目100项;“十三五”末,联盟将成功打造100个光伏农业优秀的领军企业盟员,为我国现代光伏农业产业和光伏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实现跨越性发展做出贡献。
 
  加快推进光伏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张勇介绍,光伏农业标准制定工作已进入起草阶段。具体来说,标准将涉及光伏农业系统、光伏牧业系统、光伏渔业系统、光伏水利系统等细分领域。其中,理顺农业和光伏的主客体关系、保障产业盈利、保证建筑安全性等议题,是标准制定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29日,中国光伏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就组织标准编制工作研讨会。有专家在会上强调了标准体系的三大功能:一是目标功能,即保证产业安全、优质、高效发展;二是预防功能,通过规定企业行为规范、工作流程,以确保产业发展高效;三是监督功能,制定一系列测试方法检验结果是否达标。
 
  张勇认为,可通过多方协作优先制定团体/联盟标准,再逐步修改并扩大范围,直至形成行业或国家标准。国务院去年3月26日公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
 
  从标准管理上讲,团体标准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不受行政许可限制。纵观美、英、德、法等国,团体标准不仅是这些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相对贴近市场需求的一类标准。因此,就我国光伏农业现状而言,先制定联盟标准,再逐步推广至行业及国家标准更加现实。
 
  张勇强调,光伏和农业各自标准繁多,两个体系的结合必定会衍生出更多新体系,因此标准制定既需宏观框架体系建设,也需细分领域考虑,需要纳入考虑的因素繁多,如:标准制定具体涉及到产业各项活动环节,需要据此制定要求和方法;产业链维度需要考虑光伏和哪项细分领域结合;标准类型涉及到检测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诸多方面。
 
  因此,标准制定应先从体系入手,细分领域、循序渐进。光伏农业属于新兴产业,很多方面都需要摸索,标准制定需要数据和成功案例,只有具备一定数量和规模,有可重复计算的数据,可复制的方法和手段,有完善的创新技术基础,企业实践和人才培养,适当的软硬件支撑,才能制定真正实用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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