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全力推进分布式发展
本文摘要:近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对杭州全市光伏屋顶资源开展调查,从而有效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近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对杭州全市光伏屋顶资源开展调查,从而有效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据了解,截止2015年底杭州全市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00MW,年发电能力3亿千瓦时。因此,2016年,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将实施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专项行动,继续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应用。为有效实施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情况开展一次重点调查。
 
  全面调查屋顶资源
 
  据悉,此次调查主要针对产业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和屋顶资源较好的工业企业,了解光伏屋顶资源情况和业主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需求。
 
  该《通知》指出,此次调查的重点领域有三个,第一,产业园区。重点调查各区、县(市)信息经济园区、高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中小型规模的产业园区及其“园中园”。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第二,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调查各区、县(市)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不适合开展光伏应用的医药、水泥、造纸及部分化工企业除外。第三,屋顶资源较好的工业企业。重点调查各区、县(市)年综合能耗未达到1000吨标准煤、屋顶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
 
  另外,调查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安全运行方面。建筑物具有足够的承载余量,可满足在屋顶安装光伏系统的额外载重;远离污染、腐蚀源和危险点,不生产或存放防火等级为甲类、乙类的产品,不产生腐蚀性气体;可用寿命不低于25年;业主或用户安全生产意识较强。第二,经济运行方面。建筑物屋顶具有一定开发规模,单体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通过集中连片开发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产权清晰,业主经营状况和信誉良好;目标用能单位明确,电网接入条件良好,光伏电量消纳能力较强。
 
  此次调查完成后,将有利于推进杭州光伏有效应用、在本次调查情况基础上,市和区县两级经信部门建立光伏屋顶资源信息库。根据入库屋顶资源和业主需求情况,适时公开发布需求信息,及时组织光伏开发商与业主开展对接,推动业主与光伏开发商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屋顶租赁、业主自投等模式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另外,调查完成后能确保精确扶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对本次调查入库后续对接成功的项目,优先列入市、区县两级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给予发电量补贴。支持各地对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降低有序用电等级,拥有优质屋顶资源但不积极开展光伏应用的单位,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先予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计入各地和用电单位节能量的政策。
 
  分布式潜力大
 
  杭州市人口密集、建筑物屋顶资源丰富,同时能源消耗总量大、城乡新增用能需求增长快,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既有较大的实际需求,又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今年一月,浙江省物价局发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6]2号)》。通知称自2016年1月1日起,分布式光伏自用有余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153元。
 
  另据了解,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仅杭州就占了三席。分别是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其中,余杭区在过去一年中,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2015年,余杭全年累计新增光伏备案项目20个,新增备案装机容量73.6MW,计划总投资约6.5亿元,已完成并网容量50MW,累计并网容量达到60.3MW,年发电量可达6千万度,与同等规模火电相比,可节约标准煤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万吨,这对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比重、扩大有效投资及优化能源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余杭区发改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国家、省、市、区有关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宣贯力度,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推进余杭分布式光伏发电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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