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2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轨道交通一号线朝—沙线安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963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680021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023-68003315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舜天龙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泰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6.0500
|
||||||||
工商注册号
|
110000009979270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54-8
|
||||||||
投诉受理部门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9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