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伊霍铁路电气化改造甲供物资设备招标
本文摘要:  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牵引变压器、隔离开关)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关
 
  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牵引变压器、隔离开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关于精伊霍铁路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3]669号)、《关于精伊霍铁路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1号)及路局《关于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函的批复》(建管函〔2014〕6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牵引变压器、隔离开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精伊霍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地处北纬43度57分~44度10分,东经80度30分~83度02分之间。该线自兰新线西端的精河车站接轨,经精河县后穿越北天山进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境内,途经尼勒克、伊宁县、伊宁市,再向西沿218、312国道经霍城县、清水河镇直至霍尔果斯口岸,与哈萨克斯坦国接壤。线路全长286.212km。其中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线路全长71.156km,设计洪水频率:既有桥梁为1/100,既有涵洞为1/50。既有桥涵工点421座,运营情况良好。工点分布密度平均5.9座/km,其中特大、大中桥4838m/41座,桥梁比重6.8%,箱形桥460.7m/37座,小桥155.23m/5座,涵洞5413.29m/338座。桥梁工程已预留电化条件。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年,投资总额为20482万元。
 
  2.2招标内容:改建铁路精伊霍线伊宁至霍尔果斯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牵引变压器、隔离开关)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备注
 
  包件1牵引变压器台2霍尔果斯口岸站2014年8月底含装卸、运输、技术联络、联调联试、水电费用、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全过程
 
  1三相牵引变压器110±2×2.5%/27.5kV三相Vv,(10+8)MVA台2
 
  包件2单级、双极、三级隔离开关19霍尔果斯口岸站2014年8月底含装卸、运输、技术联络、联调联试、水电费用、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全过程
 
  1110kV户外三极电动隔离开关GW4-1101250A组3
 
  2110kV户外三极手动隔离开关GW4-1101250A组5
 
  327.5kV户外单极电动隔离开关GW4-27.5D1600A台2
 
  427.5kV户外单极电动隔离开关GW4-27.51600A台7
 
  527.5kV室内单极手动隔离开关GN2-27.5400A台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生产商。
 
  3.1.2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物资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设备技术性能及指标的投标物资设备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7月17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包件1售价1500元整,包件2售价5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用电汇支付,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伊犁巴彦岱镇1号
 
  联系人:赵会桥
 
  电话:0999-7889210
 
  传真:0999-78892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周瑜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305室
 
  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传真:0991-3696876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邮编:830011
 
  户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营业部
 
  帐号:0109052050012010915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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