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M3线设备用轨道车备件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文摘要: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M3线设备用轨道车备件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比选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次比选公告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M3线设备用轨道车备件采购及其相关服务以比选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1、计划编码:M3-CG-WZ-2016-079
 
  2、项目名称:M3线设备用轨道车备件采购项目
 
  3、项目控制价:22.00万元
 
  项目内容:设备用轨道车备件等物资一批
 
  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其它货币,汇率以本项目比选邀请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供货能力;
 
  4.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货物;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4.6有以下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采购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其他地铁或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5、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采购文件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05月18日起至2016年05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6.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6.3投标人可现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比选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邮费自付,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前期采购人供应商库已登记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递交方式
 
  7.1递交截止时间(邮寄递交送达时间):2016年05月24日14时00分前。
 
  7.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开标室。
 
  7.3递交方式:投标人或授权代表尽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青岛市以外地区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需邮寄,邮费自付,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资料缺失、变更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采购文件的询问
 
  获得比选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比选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6年05月23日17时00分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人。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青岛地铁3号线车辆段综合基地综合维修楼A418室
 
  联系人:颜飞
 
  E-mail:yygswzb@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55773494
 
  201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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