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动车组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招标再公告
本文摘要: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管理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管理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动车组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6)-45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动车组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

 

1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1.适用环境:
 
  环境温度: -8℃~+55℃;相对湿度:不大于95%。
 
  供电电源:交流 220V±10% 50Hz 3kW/股道。
 
  2.引用规范及技术标准
 
  设备依据铁路总公司下发的《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铁总运[2013]158号)、铁总运[2015]185号、运装管验[2010]78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设计。符合运装管验[2011]175号《动车运用所关键设备技术条件》中“动车组检修作业评价装置技术条件”,并执行以下标准或规范:
 
  GB5456《电气设备图形符号》
 
  GB4949.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720《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建筑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8关于视频前端设备的安装方式
 
  JGJ/T16 关于线缆敷设的相关规定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9386-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GA/T308—2001《安防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TB 10007 2006《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3.系统组成
 
  动车组检修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以高清数字视频监控技术、高速通信网络控制技术和在线式巡更定位技术、视频编辑及合成技术为核心,主要由视频采集、传输及存储子系统、作业人员在线巡更子系统、检修作业管理评价子系统、集中显示子系统等四大部分组成。
 
  4.主要功能
 
  动车组检修作业监控评价管理系统应完整具备如下几大功能:
 
  (1)通过安装在不同区域的摄像机,能全天候24小时、全方位、全程无缝视频监控、记录动车组底部及其两侧作业、车头作业、作业人员于二层平台进出列车作业、车顶作业及特定专项修作业的全过程。
 
  (2)具有作业视频自动编辑拼接功能,能自动记录作业者在各摄像机所监控范围的作业时长,将执行流程修的作业者每次执行流程修的各分项作业过程实时录像拼接合成完整的视频录像。并能回放所有的录像,保证检修作业过程的可追溯性。
 
  (3)具有作业时间自动统计、分析功能,能自动统计执行流程修中单次修程的作业时间及特定专项修内容的作业时间,并能查询和生成报表打印。
 
  (4)具有作业质量人工评价功能,通过观摩编辑合成后的有效检修作业视频,由专职技术人员对作业者进行标准化规范如作业是否同步、穿戴是否整齐、粉笔标记、手指检查等考核和打分,形成每列动车和检修人员的视频档案。
 
  (5)具有一个列位任意时间段的连续、依次、任意段数检修视频的下载和编辑合成功能,可制作成标准化的检修作业评比教材。
 
  (6)具有在线查询和播放功能,授权用户可根据作业时间等条件进行检修作业录像的海量查询和播放。
 
  (7)具有视频分组和轮巡、远程回放功能,监控视频可按股道、列位位置进行分组管理,局域网内的授权用户,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实现TCP/IP方式的远程视频监视和录像下载及播放功能。
 
  (8)具有作业视频自动建档功能,系统能够对每个作业者的检修作业完整录像自动(或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按白班/夜班的大类进行存储,存储文件包含人员、列位、股道、时间等信息,并根据检修计划应能与检修车号完成对应。
 
  (9)具有集中兼容显示功能,作业视频和回放录像均可在计算机显示器和大型液晶拼接墙上同步显示。液晶拼接屏可接入BNC、VGA、DVI、HDMI等视频信号。系统能够将其他厂家需要在调度室显示的BNC、VGA、DVI、HDMI等信号统一接口到拼接大屏集中显示。
 
  (10)系统需具备和安全联锁监控系统进行无缝数据互联互控,须运行在安全联锁监控平台,应避免导致数据接口差异、维护复杂、以及运营管理不便等问题。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设备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投标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4.投标设备成熟可靠,同型产品在动车领域使用6个月以上,并提供符合运装管验[2011]175号技术条件的用户应用报告、现场高清照片、现场运用高清视频等资料;
 
  5.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设备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7.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室(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八、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传真:021-51221718
 
  十、招标机构: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80号3号楼312室
 
  邮编:200071
 
  联系电话:021-51236621 传真:021-512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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