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险评估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本文摘要: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险评估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险评估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风险评估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 。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规划线路全长44.4 km,共设车站26座。全线分两期建设,初期建设一期工程——延安路站至华山路段,线路全长19.3km,共设车站16座(其中换乘站4座),线路起于延安路站,沿大湾路、大湾北路、幸福路、人民路、黑龙江路、宝山路、南昌南路、马料地街、平川路、水库街、铁路客运站南广场、维泰北路布设,均为地下站。设棉麻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八户梁停车场1座,主变电站2座,分别位于南门站(与一号线合建)、高铁站附近。
 
  2.1.4评估咨询服务周期: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前评估工作(单项前评估及后评估时间,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和业主的要求)。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存在一级安全风险的桥梁和建(构)筑物,包括外环快速路马料地街东端高架桥、新疆农业大学1号教学楼、新疆农业大学宿舍楼(西区1栋)、人民路立交桥、西山高架桥桩、新疆大银行旧址、东环高架主桥桥桩、东环高架匝道桥桥桩。
 
  招标内容:既有桥梁、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风险评估,其中新疆大银行旧址只需要做工程后评估,其他项目需完成各项前、后评估。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甲(Ⅰ)级资质,且应具有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交通工程(含桥梁)风险评估咨询或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发包人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5年(含)以上类似工程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条件要求的设计资质之一,联合体成员仅限一家;
 
  3.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联合体各方应选派与联合体协议分工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8.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03月7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396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湖路16号丽景江山罗马区93单元302

联系人:庞超、陈碧云

联系人:肖立涛

 话:0991-3775512

 话:0991-3923812

 真:0991-3775521

1812935267213261865765

 

 真:0991-3923812

 

扫码关注“光伏产业观察网”微信公众号
《光伏产业观察》创办于2010年,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共同主办,深受光伏行业认可,是业内知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