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制构件生产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本文摘要:为加强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管理,提升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制构件生产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27日-4月29日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生产企业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管理,提升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制构件生产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27日-4月29日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生产企业开展了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涵盖了建设单位合格名录中的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浙江翔宇地铁工程有限公司、中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政华浙地铁管片有限公司等4家盾构管片生产企业,并随机抽查绍兴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02标、1号线05标的盾构管片生产施工技术资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抽查资料、盾构管片回弹检测、原材料抽检等手段,来查证企业质量控制状况。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围绕盾构管片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管理情况、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内容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检查组抽查了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对现行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类生产管理台账,总体来看大部分生产企业质保体系较为健全,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执行的规范现行有效,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基本符合要求。
 
  (二)生产企业生产管理情况:检查组抽查了近期原材料进场台帐及复试资料,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生产企业对使用的原材料、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相关台账基本齐全。现场抽取的8组钢筋经检测各项性符合标准要求,4组天然砂、4组石子经检测也符合相应指标要求。
 
  (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通过抽查管片模具校准、钢筋骨架制作、预制构件模板分项验收、钢筋分项验收、混凝土分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过程控制资料,发现大部分管片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较为重视,对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总碱含量和电通量等各项耐久性指标按要求进行了检测。
 
  (四)成品出厂检验情况:大部分生产企业均按规范要求对盾构管片的外观、尺寸、性能指标进行了出厂检测,特别是对管片成品抗弯性能、抗渗漏性能、预埋件抗拔性能、三环拼装等型式检验基本都能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了检测。从预制构件成品回弹检测情况来看,4家企业共抽检了15个构件,回弹强度都符合设计要求。
 
  三、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也发现了部分生产企业在成品保护、外观标识、资料留档、试验检测数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要问题有:
 
  (一)管片外观质量、成品堆放等方面有待加强:部分管片成品气孔和浮浆较多,缺棱掉角现象普遍,管片迎水面观感欠光滑等;部分管片堆放过高,上下枕木垫块摆放较随意,未设置在一条轴线上。如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部分管片枕木垫块破损,管片直接着地。
 
  (二)管片试验和进出厂验收台账资料不完整。部分企业对管片混凝土抗压试块试验不合格情况未及时形成专门有效的台账资料,未及时建立不合格处理台账;部分钢筋原材料未保存合格证资料;部分报验表未及时签字审批。如抽查发现1号线02标部分管片钢筋、混凝土检验批验收记录不规范。
 
  (三)相关试验未按规范要求执行。检查发现浙江翔宇地铁工程有限公司在部分生产日中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向轨道交通集团、京越地铁公司和管片生产企业进行了反馈,并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各管片生产企业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按要求配置和生产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场所、设备,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完善成品出厂检验和标志标识,加强管片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控,确保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的生产质量,严禁原材料、混凝土试块及成品检测不合格的管片构件用于工程现场实体。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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