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能省3000万 常州轨道交通产业加速"走出去"
本文摘要:在进出口贸易的加工贸易方式下,企业进口料件无需缴纳关税、增值税和综合税,但进口原料需在海关进行手册备案,在备案的两年有效期内如果料件未在生产中使用完毕还需要补缴税款。

 

  在进出口贸易的加工贸易方式下,企业进口料件无需缴纳关税、增值税和综合税,但进口原料需在海关进行手册备案,在备案的两年有效期内如果料件未在生产中使用完毕还需要补缴税款。这个两年有效期,和轨道交通较长的生产周期不相适应。日前,常州海关针对这一情况,积极帮助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纳入保税加工监管模式试点范围,新模式下轨道交通企业可比照飞机船舶行业实施监管,不用再受两年有限期制约。


  近年来,我市轨道交通产业进出口业务增多。如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每年向非洲、东南亚等地区出口内燃机车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另外还有江苏常牵庞巴迪牵引系统有限公司、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今创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都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然后生产轨道车辆、车厢、机车等产品出口。


  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调研时了解到,今创集团等企业往往因担心有效期限制,不能选择加工贸易方式,而按一般贸易方式操作。一般贸易方式下,原料进口时就需要缴税,生产成品出口时根据商品类别有不同比例的退税,但轨道交通业动辄三年以上的周期让这些企业的资金被占用了,企业的进出口成本、融资成本将大大增加。


  海关总署于2017年12月发布《关于扩大飞机船舶行业保税加工监管模式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石油装备、轨道客车及地铁车、海洋工程等大型装备制造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均可比照飞机船舶行业纳入保税加工监管模式试点,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可根据实际合同周期制定。由此,常州海关积极联系我市轨道交通产业的企业,根据其生产特点与实际需求,对保税加工监管模式下企业运转的方式进行测算,帮助其向上级海关部门申请政策扶持。


  据估算,江苏常牵庞巴迪牵引系统有限公司纳入保税加工监管试点享受最新的加工贸易改革后,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运转,一年就能省下500多万元人民币的成本支出,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则能省下3000多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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