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等13个已批复轨道交通建设城市不符合发改委新审批要求
本文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申报建设地铁城市的地方政府预算、GDP的要求,较2003年的要求提高了三倍。同时,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申报建设地铁城市的地方政府预算、GDP的要求,较2003年的要求提高了三倍。同时,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


  《意见》附有一份《关于进一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其中提到对国家已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城市,近期完全符合申报新轮建设规划条件的有30个城市,其余13个城市中:政府债务率不符合条件的为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等9个城市;一般预算内收入不符合条件的为太原市1个城市;地区生产总值不符合条件的为乌鲁木齐市1个城市;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条件的为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等6个城市。

扫码关注“光伏产业观察网”微信公众号
《光伏产业观察》创办于2010年,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共同主办,深受光伏行业认可,是业内知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