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轨道交通运营
本文摘要: 2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获悉,《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指出,因城市轨道交通是公益性事业,采用低票价政策,存在亏损。对此,兰州市政府将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
  2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获悉,《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指出,因城市轨道交通是公益性事业,采用低票价政策,存在亏损。对此,兰州市政府将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享受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办法》的宣传,从今日起,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兰州市轨道交通公司将联合本报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了解。
 
  据悉,《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共8章52条,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保护区管理、运营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和2号线一期工程分别于2014年3月和2016年5月开工建设。
 
  因轨道交通建设的特殊性,轨道项目的筹融资、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等出现的新问题亟待统一规范,加之轨道项目即将建成,运营服务规范管理也迫在眉睫。在轨道交通建设期间着手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规章,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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